某市某县危害瓦日铁路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
发布日期:2020-08-03 15:16 信息来源: 访问量:

县危害瓦日铁路公共安全

行政公益诉讼案


【关键词】

铁路公共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第三方评议 公开听证

【要旨】

通过诉前程序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检察公益诉讼最佳状态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,通过组织第三方评议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,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,用最少司法资源实现最佳监督效果。

【基本案情】

瓦日铁路(山西瓦塘至山东日照)是国家重要的万吨重载铁路货运线, 2014 12 31 日,瓦日铁路建成通车。此后, 乡区段沿线居民陆续在铁路两侧 500 米的安全保护区内搭建临时建筑、在声屏障隔板上钻孔、向路基排放生活污水、抛掷生活垃圾,造成该区域 2 公里范围内铁路路基下沉和道床翻浆,最严重处已超出安全临界值,严重影响列车运营安全及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

【调查和督促履职】

郑州铁检分院立案调查后查明: 县人民政府在 2016 5 31 日、 2018 6 19 日曾两次接到铁路部门请求解决铁路安全 隐患的致函,但均未做任何答复和制止,致使沿线居民的违法行为愈演愈烈,铁路公共安全受到严重侵害。

该院于 2018 12 11 日向 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,要求其全面履行职责,制定整治方案和长期规划,彻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。 2019 1 17 日, 县人民政府回复已完成整改。

为验证整改效果,彻底解决安全隐患, 2019 3 29 日和 4 12 日,郑州铁检分院分两次组织开展 第三方评议, 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参加,共同 乡区段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。多方评议后认为, 县人民政府虽然及时回复并对问题部分整改,但并未有效制止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行为,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持续存在。

2019 7 22 日, 郑州铁检分院 就该案是否提起诉讼组织公开听证。 县主管副县长出席并诚恳道歉,提出将重新制定整治方案,对 乡区段存在 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;同时,对进一步排查出的该县 镇、 镇、 镇区段共计 62 处沿线安全隐患问题,开展整治生活垃圾、拆除违章建筑、整修声屏障、铁路安全隐患排消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五个专项活动。听证会同意该方案后,郑州铁检分院作出延期起诉并持续跟踪监督的决定。

此后, 县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 乡区段铁路安全防护栏和声屏障外侧各类危险彩钢瓦、违章建筑 130 余处,并打开一条 3 米多宽的安全通道,将沿线居民和铁路进行彻底隔离。目前排水、排污管道、铁路隔离带正在修建中,困扰铁路多年、对居民生活 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系列隐患得以彻底排除。

【典型意义】

1. 探索建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科学评价体系。 检察建议内容落实整改标准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。 郑州铁检分院 创新方式方法,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、召开公开听证等形式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现场检查并公开评议,增强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认定的科学性、中立性和客观性,使检察工作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,不仅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同感,而且有利于激发行政机关自我纠错、主动履职的能动性。

2. 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,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实现最大监督效果。 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是手段,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,主动整改,彻底解决公益受损问题。要始终坚持效果导向,持续跟进问题,促使行政机关真实整改、全面整改、彻底整改,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落实。